关于办理因私护照延期手续的最新通知(2006/09/25)

  

        根据国内通知:考虑到2007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护照的延期手续,为方便所持护照有效期将于近期届满的中国公民,同时避免届时出现大量人员集中换照的情况,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护照有效期在一年半以内的因私护照持有人,可前来我馆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特此通知,并请互相转告。

驻英国使馆领事部

200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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