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工作签证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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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签证,即Z签证,发给到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任家属,以及赴华进行商业演出的人员。 一、所需材料 1.从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在华停留一年以上者,有效期应在18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护照照片一张(请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有中文姓名者,请准确填写中文姓名;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被拒。 3.提供就业批准文件: (1)应聘外国专家、学者、教师、管理人员及在国家或地方有关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A、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B、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2)赴华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外籍技术人员,须提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3)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商务部门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B、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4)执行援助或技术合作项目人员,须提供:A、中外政府或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双边或多边合作交流项目书;B、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5)赴华进行商业性演出,须提供:A、文化部或省级文化厅批件;B、文化部或省级外办签证通知表原件。 (6)上述以外其他赴华工作人员,须提供: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B、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7)赴华工作人员的随任家属,须提供:照会、公函、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眷属身份的证件。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1、办理方式 在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后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了解相关程序,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www.visaforchina.org.uk。中心接受邮寄申请。 2、办理时间 中国签证的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例如,申请人星期一提交申请,星期四可以取证。加急件的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办理加急件,申请人需要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之间将申请提交至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签证柜台。 三、重要提示 1. 工作签证一般为三个月有效一次入境,停留期为000,持证人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须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以避免非法居留。居留证有效期即为持证人在华停留期限。 2.领事官员可能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本须知以外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尽快提供。 3.是否颁发及颁发何种签证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决定。领事官员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无须说明理由。 4.领取签证后,申请人应认真检查签证上的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发证人员提出,否则,有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请按要求逐项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由家长代签)。不适用栏目,请填写N/A。 6.请在拟入境中国前1个月左右申请签证,但不得早于3个月。如不按此时限递交申请,可能导致来不及申请签证或出发前签证过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四、办证费用 1、请在取证时交费。 2、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接受借记卡(DEBIT CARD)和现金交费。大使馆于2010年3月1日起仅接受借记卡、公司支票或邮局汇票(Post Order)等三种方式交费。 3、费用标准(单位:英镑):
备注: (1)签证费系大使馆收取的费用。 (2)服务费系中心收取的费用。 (3)申请人应付费用的总和=签证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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