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简化内地、台湾及澳门特区居民机组人员入出境安排的通知 |
| 2009/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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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内地、台湾及澳门居民服务各地空运企业的增加,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将简化这些机组人员的入出境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 二、上述机组人员出入香港时,应持以下有效证件: (一)内地居民应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免办签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免办进入许可] (二)台湾居民应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免办签注]或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一年或三年多次有效入境许可证 (三)澳门特区居民应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请表》或《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驻英国使馆领事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