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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台湾岛内的居民
赴港或经港停留超过7天者,应持用香港入境事务处所发的《入境许可证》。有关手续由指定的航空公司代办。
二、旅居国外的台胞
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并已办妥进入大陆签注(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及“台湾居民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途经香港可在港停留7天,无须办理香港进入许可。如欲在港停留超过7天,则需要在赴港前办妥香港进入许可。
未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赴港的台胞赴港,须办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再办理赴港进入许可。
1.办理入港许可所需材料
(1)填写完毕的入港许可申请表《ID(C)936A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一张2英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办证方式、时间及费用
(1)办证方式:请您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亲自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提交申请。
(2)正常件4个工作日,30英镑,加急件3个工作日,另付加急费15英镑。
更多信息,请浏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www.immd.gov.hk “公共服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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